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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 www.nlzds.com 发布日期:2017-05-31 17:11:15
天市卫发〔2017〕152号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医疗保健单位:
为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推行妇幼健康便民惠民措施,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办妇幼发〔2017〕107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天水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全面推广使用工作。
附件:天水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联系人:陈一
电话:0938-8612290
电子邮箱:tszhxtk11@163.com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天水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配合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进一步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办妇幼发〔2017〕10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母子健康手册承载了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记录了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记载了孕产妇的亲身经历感受和孩子的成长历程。在全市推广和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有利于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有利于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孕产妇、儿童分级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这是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动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的具体体现,是积极协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原则
(一)部门联动,多方协作。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作为便民惠民措施、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妇联、宣传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为母子健康手册的全面推广使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推广应用是规范孕产期保健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县区要将全面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纳入当地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妇幼健康工作重点,要结合《甘肃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实施,统筹规划,整体部署。要以《手册》发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收集利用为主线,进一步规范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优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和0—6岁儿童系统管理流程,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根据工作基础、信息化水平,设计推广使用《手册》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建立符合实际的《手册》发放和使用模式。在《手册》框架内容基本统一的基础上,可突出地方特色,做好分类指导。
(四)鼓励创新,及时总结。各县区要在方案制定、手册发放、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创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稳步推进推广使用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
(一)手册发放。《手册》的发放实行属地化管理,自2017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使用全国统一的《手册》。新增服务对象不再使用原《甘肃省孕产妇保健手册》、《甘肃省儿童保健手册》,原已发放和正在使用的可继续使用。针对计划怀孕妇女,由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进行发放;针对孕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卡并领取母子健康手册;针对儿童,由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发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孕产保健和儿童保健时,医务人员要询问手册领取情况,对于未领取手册的孕妇,告知其到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补领。《手册》发放应避免重发、漏发,身份证号为手册唯一编号(如没有申领身份证件的儿童以其母亲身份号进行编号)。手册如有遗失或损毁,及时与原发放单位联系补发,并补登相关记录。
(二)手册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以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自我监测和自我记录为主,医务人员健康检查记录为辅。工作人员在发放手册时应当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保存,要求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必须携带。医务人员在体检时应当按要求将重要检查结果及主要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并填写甘肃省孕产妇系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卡,详细查看手册中的自我记录内容,全面了解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相关情况,遇有记录不全的情况,应当及时给予指导。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发现高危妊娠风险孕产妇,要在手册封面清晰标注“高危”字样或盖“高危”印章,并按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管理。
(三)手册内容及印制。母子健康手册包含国家惠民利民卫生计生政策、免费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重要的医学检查记录、健康教育知识、孕产妇的经历感受及孩子的成长记录五部分内容,分为孕前篇、孕产期篇、儿童篇和预防接种篇,主要服务于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和0-6岁儿童。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母子健康手册统一模板,省卫生计生委在充分征求各市州和省级助产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内容,并组织统一印刷下发。2018年起,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卫生计生委“母子健康手册统一模板”统筹协调解决本地区手册印制经费,自行印制发放。少数民族地区要逐步开发推广双语手册,以便更好地为民族地区妇女儿童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四)手册信息化建设。省卫生计生委已将母子健康手册相关内容纳入到甘肃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统一开发了母子健康手册相关APP、微信公众号等客户服务端,与甘肃省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同时投入使用。各县区要根据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的要求,做好相关的推广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民惠民的母子健康服务。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掌握母子健康手册发放、使用及妇女儿童健康相关数据,推动妇幼健康全程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健康大数据。孕妇建册完毕后,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应向妇幼保健信息平台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
(五)手册信息报送。各县区要建立《手册》信息报送台账,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收集和报送工作。《手册》推广使用期间,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本辖区各服务机构手册发放、管理等相关信息的记录、收集和报送工作。手册发放机构要及时填写《母子健康手册发放月报表1》(见附件3),于每月5日前报送至本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各县区于每月10日前填写《母子健康手册发放月报表2》(见附件4)及其它需要报送的内容一并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市妇幼保健院于每月15日前汇总各县区数据,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妇幼科和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5下旬)。市卫生计生委印发《天水市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区研究制订实施细则,于2017年6月10日前将实施细则报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科备案。
(二)启动阶段(2017年6月上旬)。2017年6月10日起,各县区启动推广使用工作,开展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优化使用和管理流程。
(三)实施阶段(2017年6月中旬)。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母子健康手册推广使用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指导,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适时进行调研督导和阶段性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市工作的组织管理、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监督和了解推广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管理,定期对各县区推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协调解决。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本辖区推广使用工作,积极组织好《手册》的发放使用、人员培训、宣传动员、总结交流等工作,做好信息的收集上报。市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开展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对全市数据和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定期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母子手册推广使用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定期收集、汇总、审核相关数据报表,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妇幼保健院报送相关信息。
各级各类提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助产技术的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等要严格按照本地实施方案统筹做好手册的发放、使用、宣传咨询,孕产期保健管理及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加强当地《手册》推广使用的组织实施,在覆盖目标人群的基础上,确保手册的有效使用。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单位规范开展建册工作。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市、县区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手册的发放、使用和信息录入方式,指导工作人员掌握高危孕产妇评分及分级管理办法,提高对群众的咨询指导能力。要集中做好手册的宣传,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现代传媒,大力宣传《手册》的重要意义,为推进基层建册、分级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项目服务公示,科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做好与相关工作的衔接。《手册》的发放要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生育登记等工作和信息有机衔接,要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将其提供的相应服务及时记录到电子信息系统和手册,手册中医务人员检查记录可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数据来源和依据。
(四)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手册》推广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工作。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手册》推广工作的督导考评和业务指导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将《手册》推广使用情况纳入每年妇幼工作综合督导中进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法,改进工作,总结经验。各县区卫计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卫生计生委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将《手册》考核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相结合,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并通报考核结果。市级每年对全市督导评估2次;县区每季度对承担手册推广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承担手册推广工作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自查和质控。
附件:1.母子健康手册发放情况记录表1
2.母子健康手册发放情况记录表2
3.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月报表1
4.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工作月报表2/uploadfile/2017/0531/20170531051445700.zip
作者:市卫计委妇幼健康管理科 责任编辑: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