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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关于市人大213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 www.nlzds.com 发布日期:2017-08-14 09:37:29
市卫计委关于市人大建议213号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程江芬、王喜录、王碧荣、张燕琴代表:
我委收到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的建议》后,委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们按照此建议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为了全市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医疗保障待遇,我委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由市医改办负责,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天水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方面将实行“六统一”管理。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制定了《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天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等相关配套文件。从2017年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将享有城乡统一、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筹资机制。新农合筹资标准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等情况,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确定的,全省执行相同的标准。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规定:“新农合筹资建立个人缴费标准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机制,在提高政府补助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我市新农合在试点初期2005年人均筹资标准30元/年,逐年不断提高,到2017年增加到人均600元/年,增长了20倍。其中政府补助由人均20元/年提高到450元/年,增长22.5倍,农民个人缴纳由10元/年增加到150元/年,增长了15倍。政府补助资金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的增长速度。
根据各位代表关于农民个人参合收费稳定在150元以内的建议,我委在积极向省卫计委汇报建议的同时,在今年3月份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天水督查调研时专题反映汇报,督查调研组向国家财政部上报《关于甘肃省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审核情况的报告》(财驻甘监[2017]39号)时呈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连年提高,西部地区已经出现个人缴费收缴难现象,建议在现有150元/人/年基础上不再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的意见,争取国家财政部、卫计委在制定筹资政策时能根据西部地区农村实际问题和困难,确定稳定的缴费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新农合基金使用。为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 2017年3月27日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农合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天市卫发[2017]33号),全市建立健全新农合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加大对套取或变相套取新农合资金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市卫计委委托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性专项督查,每季度督查一次。今年上半年结合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各县区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新农合基金进行全面审计。6月上旬,市审计局组织对全市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是对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新农合政策执行及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内外监督审计,做到违规问题查处到位,违规基金追缴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规范使用,
(四)利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利用网络、电台、电视台及发放宣传资料,印制图片,给参合群众一封信、定点医疗机构指示牌、公示栏等喜闻乐见的形式,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政策上不明白的问题,分级诊疗补偿政策,门诊统筹及新农合“互助共济”、城乡医保制度整合的重大意义等为主要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信任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蒲晓红 8211722
2017年5月7日
责任编辑:孙娟